2023年以来,云南省元阳县公安局逐步构建起县公安局党委牵头、警种部门联动、全警广泛参与的“大督办”工作格局,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并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为解决以往各自为政、分散督办导致的效率不高问题,元阳县公安局在督办机制上“出新招”,出台督办工作“四项机制”,牵头研究制定《“红黑榜”实施细则》,推出“红黑榜”评比机制,实行业务警种与派出所捆绑挂联,主榜、专项榜分别排名,重点工作全面覆盖,评比指标动态调整,评比结果与年终考核紧密挂钩,共评比发布“红黑榜”20期,取得良好的工作推进效果。
4月2日,元阳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民警和指挥中心民警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办。甘与汇 摄
为进一步提升督办工作效果,元阳县公安局实行多警种联合督办,建立指挥中心、政治处、督察大队联合督办机制,有效拓展延伸督察职能,形成作风养成与业务推进同步督促的联合督察格局。
为解决以往重过程轻结果导致督办工作质量不高问题,元阳县公安局在督办重点上“做文章”。该局把好“部署”环节,在开展重点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由“一把手”带头研究部署,班子成员和相关警种建言献策,把好方向、细化责任、明确要求、形成方案。同时,要求各警种部门迅速进行细化,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上反馈,并适时安排督导组下沉督导。
为确保全局上下步调一致,元阳县公安局把好“推动”环节,坚持工作一部署立即启动专班责任制,由主责警种抽调警力形成工作专班,将工作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逐项明确工作分管局领导、专班责任人、主责部门、主责领导、直接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并通过“红黑榜”直观反映工作推进情况。
为解决以往不推不动导致督办工作效果不佳问题,元阳县公安局在督办结果应用上“打实拳”。通过督办与日常考核相统一,将重点督办事项作为“红黑榜”主要评比指标,明确规定上红榜一次年终综合考核加0.2分,上黑榜一次扣0.2分。该局将日常督办工作中掌握的情况作为干部选拔、培养、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督办与评优评先相统一,对工作积极主动、成绩突出的民警纳入重点培养范畴,对工作拖沓、出现重大纰漏的民警纳入提醒谈话和职务调整范畴,有效盘活警力资源,最大限度提升队伍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