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评评理,他天天上门说我们动静大!”王阿姨抱怨道。家住楼下的郑叔叔急忙争辩:“你们家经常制造噪音,从白天吵到晚上。”今年2月的一天傍晚,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龙洞派出所辖区某居民小区传来争吵声,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这场持续半个月的邻里纠纷,在龙洞派出所“大众评议团”的努力下,最终画上圆满的句号。
今年1月,龙洞派出所“大众评议团”调解矛盾纠纷。(资料图片)
多元治理,破解调解瓶颈
针对是非界限模糊、对错难以判定的非警务类警情,龙洞派出所创新推出“3+2”模式的“大众评议团”。由3名固定职能角色(1名社区民警统筹、1名驻所律师释法、1名社区工作者疏导)和2名群众代表参与评议。
“大众评议团”在调解过程中,并非简单地举手表决,而是深入矛盾发生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反复求证,从不同角度思考和判断。
“这种模式弥补了以往公安机关以管理者的单一视角开展调解工作的不足,通过让身边人交流身边事、用百姓话沟通百姓心,更加贴心、高效地把矛盾化解在群众家门口。”龙洞派出所所长张宁说。
在王阿姨和郑叔叔的噪音纠纷中,“王阿姨是否故意制造噪音”“音量是否在合理的分贝范围内”是双方矛盾焦点。
“大众评议团”来到双方家中,楼上楼下都安排见证人,楼上模拟日常可能产生噪音的生活场景,楼下持分贝仪进行检测。经测试,王阿姨家准备午饭时,音量虽然没有超出合理范围,但对年龄较大的郑叔叔确实有影响。随后,“大众评议团”邀请王阿姨到郑叔叔家中体验,王阿姨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确对楼下邻居造成了影响。“大众评议团”成员、楼长孔阿姨也证实,楼的隔音效果确实不好。生活经验丰富的群众代表、退休教师张阿姨给王阿姨支招:“把洗菜的铁盆换成塑料盆,在菜板下铺一块旧毛巾,这样动静就会变小。”
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并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后,“大众评议团”提出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王阿姨准备午饭时尽量减小音量,郑叔叔也表示理解并愿意适当容忍一些生活噪音,最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阳光程序,筑牢信任基石
自“大众评议团”组建以来,龙洞派出所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提升了21%。群众的信任,离不开“大众评议团”的“阳光程序”。处理每起纠纷时,他们实行“三公开一反馈”机制。
“我们在调解前会公示评议团成员名单,调解中全程录音录像,调解后还要公示协议书要点,并定期回访协议履行情况。”龙洞派出所教导员程雨介绍。
今年1月,在调解一起车位租赁纠纷中,当事人李某质疑“评议团中的社区工作者和另一位当事人胡某有关系。”评议团当场启动“回避机制”,临时更换社区工作者。调解结束后,在驻所律师的协助下,李某和胡某签署了新的车位租赁协议以及调解协议书。然而半个月后,胡某的妻子却找上门来,称租金太低,要求租户李某补交租金。李某报警后,社区民警邓颖出示了当时的调解录像以及调解协议书。经过释法明理,胡某妻子最终认可了协议的有效性。
“以前调解纠纷,经常会出现‘二次调解’‘三次调解’的情况,当事人推翻之前调解结果,提出‘新说法’。如今,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调解人员公平公正、不偏不倚,调解结果合情、合理、合法,自然难以推翻。”邓颖说。
智慧选角,激活“自治细胞”
“大众评议团”的“3+2”模式看似固定,实则除了社区民警、驻所律师和社区工作者的专业角色外,两名群众代表的挑选具有“针对性”,一般遵循“与纠纷场景高度相关”的原则。
例如,调解婆媳矛盾时,会特意邀请社区调解经验丰富的妇联退休干部和年轻“宝妈”;调解邻里噪音纠纷时,则会选择该楼的楼长和一位有良好群众基础的居民代表。这种精准匹配,不仅让群众代表更好地共情当事人处境、提供建设性意见,还激活了社区的“自治细胞”。
近期,周阿姨多次投诉养犬的邻居小赵,称小赵养的泰迪犬在电梯里吓到了自己两岁的孙子,要求她“要么把狗送走,要么别坐电梯。”双方互不相让,在业主群里互相指责。
养犬10年,同时也是两个孩子妈妈的文姐作为群众代表参与调解。“小赵呀,我知道它乖,但咱也得理解确实有孩子害怕小狗呀。”“周姨,我小儿子和你孙子同岁,我理解你的担忧,让小赵以后坐电梯的时候把小狗抱起来,离小朋友远一点。”在文姐和其他“大众评议团”成员的劝解下,双方都做出让步,小赵表示平时会注意对小狗的管束,而周阿姨也愿意理解和包容养宠家庭。
纠纷化解后,文姐主动将此次调解感想发在业主群里,并发起“文明养宠倡议”。她说:“当我站在调解人的角度时,看到的和想到的,与平时都不一样。我家孩子喜欢宠物,就忽略了可能还有害怕猫狗的孩子。”
龙洞派出所“大众评议团”,不仅成功调解了社区居民的多起矛盾纠纷,更探索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路径。这种“群众事群众评”的基层治理方式,取得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见微知著。历下分局积极践行“创新、主动、规范、协同、精细、务实”的新警务理念,推动基层治理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构建覆盖全区的“多元共治”社区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