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代龙超、通讯员吴凡报道:为做好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及相关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连日来,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第三支队组织琼海、万宁各海岸派出所,联合当地政府和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南海各重点港口、码头开展海洋伏季休渔法律宣传活动。
4月28日,琼海潭门中心渔港内整齐地停泊着数百艘大大小小的渔船。琼海市公安局潭门海岸派出所民警走上渔船进行安全检查,向渔船民宣传海洋伏季休渔有关规定要求,确保“船进港、网封存、证集中、人上岸”。一艘渔船的船长李献忠表示:“我们这两天就放假回家,等到开港的时候再出海。”
“在伏季休渔期,渔船原则上应回船籍港所在地渔港(锚地)停泊……”4月29日10时,在万宁乌场一级渔港,停满了满载而归的渔船,渔民和港口工人忙着从船上卸渔获物上岸,运往全国各地。游客和当地居民纷纷赶在伏季休渔期前,来购买各类海鲜。万宁市公安局乌场海岸派出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通过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海洋伏季休渔相关规定,阐述政策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历年典型案例,讲解违法捕捞的严重后果。
截至5月7日,海南省公安厅反走私和海岸管理总队第三支队组织琼海、万宁各海岸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10场次,悬挂横幅21条,发放各类宣传册600余份、受教育1000余人,有效做好海洋伏季休渔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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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我国渤海、黄海、东海及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全国近12万艘海洋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回港休渔。为保护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维护海洋伏季休渔秩序,农业农村部、公安部、中国海警局决定自5月1日至9月16日开展海洋伏季休渔专项执法行动。
海洋伏季休渔是我国涉及人口最多、持续历史最长、影响力最大的渔业资源养护管理制度,也是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海洋伏季休渔自1995年全面实施以来,在保护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了解,休渔对象为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在册渔船、海洋纳管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在此期间,除了单一作业类型钓具渔船、休闲渔业海钓渔船外,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都必须停止捕捞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