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杨保华、通讯员陈高雄报道: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湖北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 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将全面收缴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等物品,并依法严打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通告》明确了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管制刀具等种类,明确了依法打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弩;线上、线下购买零部件组装枪支;使用射钉器改制枪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非法使用、私藏爆炸物品等10类违法犯罪情形。
根据《通告》,在2025年11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管制刀具的人员,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不予处罚;对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公安机关鼓励群众举报相关线索,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并严格保护其信息安全;对窝藏、包庇涉枪涉爆涉弩涉刀等违法犯罪人员,帮助违法犯罪人员毁灭、伪造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