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谢俊思报道:6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将于6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审议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
2023年8月和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治安案件调解工作,增加规定,调解处理治安案件应当查明事实,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二是做好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衔接,本法有关条文中不再设置罚款处罚,同时在附则增加一款,相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应规定处罚,需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规定处理。三是将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活动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四是进一步明确本法和反恐怖主义法的适用,对日常工作中发现不履行治安防范责任的行为适用本法,妨害反恐工作的行为适用反恐怖主义法。五是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执法,完善有关处罚程序规定,将人民警察依照本法出示的“执法证件”明确为“人民警察证”;完善关于扣押的审批手续,并增加规定当场扣押应当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进一步严格规范适用“一人执法”的情形和条件;进一步明确涉未成年人案件举行听证的情形,并增加规定涉未成年人案件听证不公开举行、听证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六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作出规定。
据介绍,2024年6月28日至7月27日,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4762人提出的8805条意见,部分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工作,贾晓亮等全国人大代表领衔提出了关于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吴微微等代表受邀参加专题座谈会,当面发表意见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一些意见建议,经研究予以采纳,已体现在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