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浪潮奔涌向前,人们在享受智能生活便利的同时,也日益感受到个人信息“裸奔”的隐痛。从“人脸识别”滥用引发隐私焦虑,到“大数据杀熟”侵蚀消费公平,再到网络诈骗编织的精准陷阱,个人信息安全已成为数字时代必须直面的重大命题。近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称,将开展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治理常用服务产品和常见生活场景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典型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在网络空间合法权益。
个人信息保护的难点,在于技术迭代与利益驱动下的规则失范。部分企业将用户数据视为“免费矿藏”,以“用户协议”为名行“强制授权”之实;一些平台滥用算法优势,让“数据权力”异化为侵害权益的工具。此次专项行动直指乱象核心,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完善法律细则、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为数据处理划出不可逾越的红线。例如,对违规采集人脸信息的商家顶格处罚,对“强制索权”的App全网下架,正是以“长牙齿”的监管彰显法治威严。值得关注的是,专项行动不仅追求“事后惩处”,更强调“源头治理”——要求企业建立“数据清单”、实施分类管理,推动“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从抽象条文转化为技术架构中的具体规则。这种穿透式监管,正在重塑数字经济的游戏规则。
个人信息保护需要多方努力。对企业而言,须摒弃“流量至上”的短视思维,将隐私保护纳入产品设计的底层逻辑。如金融平台采用“数据可用不可见”的隐私计算技术,电商平台推行“个人信息收集透明度评分”,这些创新证明,守住隐私底线与商业发展并非零和博弈。对公众来说,既要提升“数字素养”,学会用技术手段筑牢防线,更需培养“法治自觉”,在遭遇侵权时敢于较真、善于维权。当消费者开始用“不同意”回应过度索权,用法律诉讼追究平台责任,便为个人信息保护注入了最广泛的社会力量。而监管部门建立的投诉举报机制、第三方机构开展的技术合规认证,进一步织密“社会监督网”,让治理生态更具韧性。
数字时代下,构建安全的个人信息保护是民心所向。无论是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都是国家立足实际,以人为本,在个人信息治理领域所做的努力和实践。强化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不仅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将进一步助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