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超大城市逐渐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高速引擎。作为人口高度密集、要素流动频繁、风险隐患交织的复杂系统,超大城市面临的治理难题与挑战日益显现。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既是有效回应城市发展需求、推动城市能级实现新跃升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环节。公安机关应将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贯穿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始终,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为推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注入强劲动能。
坚持系统谋划,走好推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赶考路”
坚持系统谋划、统筹兼顾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经验,也是公安机关推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必须贯彻的基本原则。
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精神相结合,将推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工作提质增效。要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站在以公安工作现代化支撑服务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高度,坚持内向聚力、外向借力,加快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权责明晰、运转高效的警务联动协同治理机制。要以质效评估倒逼落实,建立“问题+数据”双轮驱动模式,运用警务运行质效评估体系,精准破解破案打击、风险防控、民生服务等领域难题,切实推动超大城市治理工作的效能提升。
聚焦安全稳定,当好推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排头兵”
安全稳定是推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对超大城市的公安机关而言,必须把握规律、抓住特点、融入节奏,聚焦更高水平的平安城市建设,保障更高质量的城市发展。
要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和网上斗争,坚决捍卫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超大城市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行完善“三所联动”多元化解机制,增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安风险防控能力,努力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要坚定不移守牢安全底线。要坚持预防为先、打防并举,完善超大城市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精准打击涉毒涉黑涉恶、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要常态化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坚持不懈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筑牢执法安全防线,提升执法质量。
强化创新驱动,打好推进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组合拳”
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超大城市面临着严峻挑战,统筹发展与安全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公安机关必须迎难而上、砥砺前行,通过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充分发挥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警务效能。
树牢新警务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也是推动变革的强大力量。唯有全面树立与警务实战要求相适应的创新、主动、规范、协同、精细、务实新警务理念,才能有效引导带动各项工作。
健全新警务模式。要加快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化专业研究、集成专业手段、强化专业攻坚、提高专业能力,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建设应用,推动大数据更好地服务支撑一线,推动实体警务与数智警务的深度融合。
应用新技术装备。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离不开新技术、新装备的支撑。要推进公安机关、公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合作共建,进一步优化公安科技创新环境,建立健全警用装备创新体系,大力推进新技术装备建设应用,为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技术支撑。
完善新管理体系。超大城市公安机关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加快完善与公安职业特点相适应的组织管理体系,不断健全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公安机关机构职能体系,着力提高组织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水平,最大限度把各要素资源转化为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
(作者为湖北警官学院法律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