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必然选择,对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构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有着深远意义。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赓续红色血脉,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鲜明导向,围绕“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总体思路,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理能力与服务水平,致力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党建引领,凝聚基层治理合力
盐池县公安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借助“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民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与丰富内涵。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完善“派出所主防”工作措施,持续深化“党格+警格+网格+群格”四格融合的基层治理模式,不断夯实派出所基层基础,实现派出所警力占总警力42%以上、社区警力占派出所警力45%以上的目标,“一村一辅警”机制得到全面落实。常态化落实“一月一主题一训”制度,定期开展社区民警辅警专题培训会,持续提升业务素质。开展“三星”社区民警辅警评选活动,示范引领作用日益凸显。
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盐池县公安局建立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建立警情联动闭环处置机制,依托各派出所、巡防队驻地和街面屯警点,高效运行“网格布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潮汐警务,形成“守面、管片、保点”立体化防控新格局。
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我们组织开展清查行动,对各类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持续提高见警率、管事率,进一步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建立民爆行业“三色”管理台账,推动整改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行业场所安全。全面落实法治副校长、校园安全检查、智慧校园建设、“护学岗”等机制,社区民警兼任法治副校长,试点打造智慧校园,推动“无人机巡航护学”模式,持续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盐池县公安局积极推进“3+N”群防队伍建设,建立“司法联调”+“爱心积分”多元化解机制,探索“公安+妇联”“公安+退役军人”菜单式调解模式。组建“红盐义警”队伍,研发义警线上管理平台,实现对义警队伍的实时指挥调度。
贴心服务,延伸警务工作触角
公安机关要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盐池县公安局健全审批机制,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设立“企业服务”专窗,为企业员工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服务。对企业经营中涉及出入境、户籍等政务服务事项,提供集中办理服务,满足企业办事需求。在城镇派出所中心警务室建立“无人警局”,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将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证登记权限下放至警务室,为出行不便的老人、残疾人提供“免跑业务”,将“最多跑一次”服务延伸至基层一线。在网上拓展“警民朋友圈”,开展“五微”警务进社区、农村、学校、医院、商场、企业活动,建立微信服务群,实现“一村一群”全覆盖。在重点企业建立警务工作站,派驻民警持续开展服务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保障,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公安机关要紧紧锚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全面、深入、系统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们常态化推动部署纪律作风整顿工作,实体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其“牵头、抓总、议要”职能作用,聚焦执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紧盯突出问题整治,常态化推进执法巡查,执法问题数量显著减少。制定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八项措施,成立执法服务保障队,确保中心24小时安全规范运行。各所队案管室紧盯警情管控、案件巡查两个重点,实现对警情、人员、财物、场所、案卷等执法要素的全流程、闭环式监督管控,有效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监督管理质效。
盐池县公安局将紧跟时代步伐,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公安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