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治安治理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基础和保障。推动治安治理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公安机关要以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为重要载体,紧紧围绕公安工作现代化目标,聚焦主责主业,高水平推进社会治安治理,切实提升社会治安治理效能,为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忠实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提供强大支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提升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社会治安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公安机关要牢牢站稳人民至上这一根本立场,锚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形成人民群众能够真切感受到的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为推进社会治安治理现代化注入持久动能。
深耕细作“主动服务”,保障基本民生需求。公安机关要深入践行为民服务理念,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整合警种服务功能,精简事项要素,优化审批流程,打造优质服务平台,大力推行一站式办理、自助式服务、全程网办、“只跑一次”等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实现公安政务服务线上“一网办”、线下“一窗办”,解决群众办事的难点堵点问题。
织密织牢治安防线,强化高质量平安供给。安全是人民美好生活最基本的保障,公安机关要把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加强社会面整体治安防控,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消除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风险隐患。要把基层一线作为维护安全稳定的主战场,严格落实“派出所主防”责任,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化源头治理,筑牢基层安全稳定防护网。要坚持以打促防,紧盯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纵深推进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确保社会治安大局平稳有序。
精准对焦民意诉求,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公安机关要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加强警民沟通交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要聚焦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实质性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要牢牢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高标准建设运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健全完善以民意为导向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确保执法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运行,着力维护人民群众身边的公平正义。
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发展驱动
公安机关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把科技兴警作为重大战略部署强力推进,向科技要警力,向先进装备要战斗力,全面升级智慧公安建设,不断塑造新动能新优势,助力实现新质生产力同新质战斗力高效融合、双向拉动。
坚持科技创新,要以服务实战为导向。公安机关要健全大数据实战应用体系,立足“数据贴着实战转”的思路,建成大数据汇聚节点,实时汇聚警务、政务、互联网等数据资源,逐步深化数据模型应用场景,为专业警种、基层一线实战提供“一站式”支援,推动大数据更好地融入侦查打击、治安防控、服务群众等各项工作。
坚持科技创新,要着眼警务需求。公安机关要聚焦重点领域,加强新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探索建立与科研机构、院校、企业的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打造优势互补的技术研发新高地。要充分考虑科学技术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的适配度,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数字化内涵,让技术赋能的治安治理能够真正惠及于民。
坚持科技创新,要加强公安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公安机关要创新新时代人才培育模式,培养具备现代化素质的科技创新人才,建立科技信息化技术人才库,构建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要高度重视培育青年科技人才,依托公安院校后备人才培养主阵地,从课程体系到实践平台,形成完整的培养链条,持续输送高素质智慧警务人才。
坚持以机制创新为重要支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协同高效的警务体制机制。科学完善的警务机制是提高治安治理效能的重要基础,要下好创新发展的“先手棋”,扎实推进警务机制创新,打通束缚提高公安机关新质战斗力的堵点卡点,构建现代警务机制体系,助推治安治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一方面,公安机关要以“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为牵引,坚持扁平化、智能化、实战化发展方向,强化警种协同与部门联动,构建职能科学、事权清晰、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警务协同机制。要持续做优指挥调度,完善等级响应方案,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灵敏、高效权威”的指挥体系,实现警力优化部署和警情可视化快速响应处置。要推进合成作战中心建设,横向整合推动警种部门联动作战,纵向推行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整体协同,实现一键指挥、一体作战,全面提升打击犯罪、应急处突质效。
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要以深化基层警务机制改革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基层警务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创新治安治理机制,夯实社会治安治理根基。要突出党建引领,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公安主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治理格局,以“警格+网格”双向深度融合推动治安治理不断升级。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导向,做实基层基础工作,深入推行“两队一室”改革、“一村一警”工作机制,推动重心下移、警力下沉、保障下倾,努力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作者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博士研究生、安徽公安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