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是二十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探索创立的基层治理模式,其“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核心智慧历久弥新。公安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健全“警民联动、多元调解”制度机制,统筹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形成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分类处置、跟踪回访的全周期闭环式管理格局,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有力维护辖区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夯实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公安机关要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的工作理念,坚定不移地贯彻“矛盾不上交”的原则,力求就地妥善解决、高效化解各类问题。
全面走访排查。公安机关要依托“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等,组织民警辅警入户走访,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纳入派出所的日常工作范畴。坚持推行定期排查、日常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排查模式,全面掌握各类矛盾纠纷情况。
线上线下结合。公安机关要借助网络宣传平台,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开展线上宣传,主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诉求。同时,要充分发挥各警种部门合成作战优势,线上开展巡查和研判分析,线下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全面收集各类动态信息和潜在风险隐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紧盯重复警情。公安机关要依托110指挥平台及政务服务热线,定期对重复警情、投诉和举报进行梳理和分析,准确掌握苗头性问题的规律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及时向各派出所推送相关信息。
推动多元化解。针对错综复杂的矛盾纠纷问题,公安机关要深化多部门协同联动,构建信息互通、风险联防、共管共治合作机制,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实现治理成果的共建共享。
后续跟踪回访。对已调解完毕的矛盾纠纷,公安机关要依据其类型和诉求程度,认真开展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等后续工作,确保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实现基础保障、全面托底的工作闭环。
疏通矛盾不上交的堵点
在处理日常矛盾纠纷过程中,公安机关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密围绕群众实际需求,精准定位各方利益的交汇点,力求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公安机关要创新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多元共治新模式,打造“联动警务”,依托综合治理平台,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推广“院所对接”和“民调入所”,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公安力量与社会力量紧密结合,形成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强大合力。
在具体工作中,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他们积极发挥村警、网格员的作用,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联合司法、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实现了“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探索基层治理的路径
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中,存在着警力资源相对紧张、协同联动机制尚需完善、专业队伍能力有待加强等现实问题。为此,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厘清工作思路、明确发展方向、优化工作措施,持续探索基层治理创新路径和有效方法,确保公安工作与时俱进,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聚焦队伍能力建设,锻造基层治理中坚力量。针对辖区的矛盾纠纷状况,公安机关要科学合理调配警力资源,特别是在矛盾纠纷频发的区域和时段,加大警力投入。同时,积极推进警务辅助力量建设,强化辅警及义警的专业技能培训,确保他们具备高效处理和调解基本矛盾纠纷的能力,从而有效壮大矛盾纠纷处置力量。
优化多维联动机制,健全协同响应运作体系。要着力构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同处置等一系列联动机制,凝聚起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要与相关部门紧密协作,强化与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的合作,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律师、社区工作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提升调解工作的专业水平和公信力。
夯实专业人才基础,提升矛盾化解专业水平。公安机关要全面升级“科技赋能+专业攻坚”融合治理模式,深度整合公安信息化数据资源,建设矛盾纠纷智能预警系统,构建起“红橙黄”三级预警模型,实现矛盾纠纷萌芽期精准识别、潜伏期靶向干预、爆发期快速响应的“全链条”预警处置。要建立健全“专业会商研判机制+专职调解人才梯队+警民协同驻点联动机制”,通过纵向贯通的责任传导体系与横向联动的跨部门协作架构,全面激活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要有机整合社会组织骨干力量、行业机构专业资源、社区群众自治细胞,打造环环相扣、梯度化解的纠纷处置生态系统,绘就全民参与、协同治理的社会善治图景。
(作者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委副主任、公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