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某品牌饮料在公交车站投放的立体广告引发争议。广告牌上凸起的大型饮料瓶模型,导致候车座椅空间被大幅挤占,从原本可容纳3人至4人减至仅能坐下1人至2人。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公交车站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节点,其候车座椅的设置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出行便利与舒适度。该品牌饮料立体广告导致座位减少,影响了市民的候车需求,显然已触碰了法律红线。
近年来,类似经营者“任性”设置户外广告、挤压公共空间、影响市民生活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些现象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部分商家在追求“吸睛”效果时的盲目与短视。户外广告的创新,必须恪守法律底线,尊重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真正的广告创新,应该是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巧妙的设计和独特的表达,在吸引人们注意的同时,为公众带来良好的体验,甚至为城市景观增色,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
面对部分商家的“越界”行为,监管部门应及时亮剑,守护好公共空间,让商业活力与公共利益在城市中共生共荣。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管理的相关法规细则,对设置标准、审批流程、空间占用限度等作出更清晰、更具操作性的规定,让执法有据可依,让商家行有所循;另一方面,要加大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对违规设置、侵占公共资源、影响市民生活的户外广告,坚决予以清理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