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为各项法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法治公安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担负着重大职责使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护航城市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公安机关要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辩证关系,进一步创新理念、改进方式、优化举措,全力抓好保安全、促发展各项措施落实,更加积极主动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公安机关要立足实际,制定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从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规范涉企案件办理、助力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对外开放、构建高效完善新型监管体系、推动涉企服务提档升级等方面明确年内重点推进的护企惠企举措,依法保护企业权益,用心服务企业发展,助力本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公安“一网通办”改革,连续推出公安牵头的“一件事”改革,推出“智慧好办”服务、“跨省通办”事项,创新证件照片“掌上智能拍”等应用,提升网办率。2023年以来,上海公安机关以政务服务“好差评”作为晴雨表,推动服务项目深层次优化升级,通过解决一个诉求带动破解一类问题、优化一类服务,“一网通办”年度考评连续第7年在全市排名第一。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公安机关要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和配套的行业领域检查工作规范,积极构建“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内部协同+外部联合”综合监管、“数字+远程”非现场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应用“检查码”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强制登记,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公安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刻把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核心价值,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公安的目标任务,持续完善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强化创新驱动,推动各项公安改革系统集成、深度融合、协同高效,为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深化“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公安机关要着力打造集办案基地、监督中枢、保障中心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数据合成作战”“政法协同联动”“智能化监督管理”“集成综合保障”等五大特色职能。同时,要全面建成覆盖“警情接报”至“移送起诉”全流程的刑事、行政、经侦案件“鱼骨图”功能,实现执法进度可视化管理和执法问题智能预警。上海公安机关2023年运行“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以来,入区办案率达99%以上,整体运行高效规范,保持了执法安全“零事故”。
推动严格规范执法。公安机关要坚持制度引领,积极推进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社会保障卡管理等领域的地方立法工作,制定出台集中出租房安全管理、户口事项办理等规范性文件,不断充实法律法规“工具箱”,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上海公安机关针对“砺剑”专项行动和基层执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围绕生活噪声扰民、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典型执法场景,编制专项执法指引,为基层执法提供了精准指导。
全面提升执法质量。公安机关要创新构建“市局—警种—分局—基层所队”四级案管机制,形成“全警抓、抓全警”的大监督格局和职责层层分解的金字塔式案管体系。在上海公安机关,市局层面,实体化运作市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局案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局执法办案活动;在警种层面,市局相关部门均成立本单位执法监管委,设立案管部门,落实警种案管工作常态化监督;在分局层面,16个分局均建成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形成“分局—所队”两级案管“微生态”,落实了执法问题闭环处置机制。
聚焦执法能力提升,锻造过硬法治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专门队伍建设好。公安机关要在管党治警上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到严在平时、管在日常,通过明晰执法责任、强化教育培训、建设专业队伍等举措,不断推进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
明晰执法主体责任。公安机关要对标“省级主责、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的职责体系,全面梳理现行有效行政、刑事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分别形成层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权责清单,做到清单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具体可行。上海公安机关聚焦刑事、行政执法办案岗位和全流程执法环节,形成权责清单,覆盖接处警、受立案、案件办理、审核审批、案件管理5大类执法办案岗位和69个刑事案件环节、39个行政案件环节,将执法任务和责任逐一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做到职责法定、权责一致、以责管人。
强化实战练兵培训。公安机关要聚焦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练兵,有针对性地开设课程、编制教材、制作实战案例集和执法指引视频教学片,引导民警熟练掌握规范流程、工作要点和处置技能。要协调搭建政法系统同堂培训平台,围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涉案财物管理等主题开展联合培训。要高效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以考促学、以考促训、以考促用,切实提升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公安机关要制定加强和规范法制员队伍建设工作规定,建立等级法制员制度,明确评定标准、规范聘任程序、细化岗位职责,全面推行法制员派驻制,为一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专业支撑。建立法制员执法档案,围绕执法监督、法律审核、业务培训、综合能力等关键指标,实施多维度履职评估,促进法制员专业能力提升。要出台法制员工作职责及配套实施细则,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拓宽职业发展通道,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法制员队伍。要定期举办法制员业务技能竞赛,通过“以训促战、以赛提能”的方式,营造浓厚的专业学习氛围。
(作者为上海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