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大事,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公安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坚定理想信念、鲜明政治导向、深远战略思维、强烈历史担当、真挚人民情怀、科学思想方法,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忠实实践者。
树牢法治理念 夯实法治根基
当前,世界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国际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加、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日益艰巨繁重。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自觉的行动,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公安机关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牢记对党忠诚这个根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切实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把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执法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确保法治公安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行。
公安机关立足新时代需求,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透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把法治公安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局中谋划,立足公安工作实际,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有效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更加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对公安机关来说,系统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安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就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深入推进警务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为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运用法治思维 提升法治化水平
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关键在于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提高政治能力,维护政治安全。政治安全是我国国家安全的根本。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夯实筑牢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思想根基,教育引导全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将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政治上绝对忠诚。
提升思维能力,激发行动力和创新力。公安机关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必须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做到自觉信仰法治、崇尚法治,用法治思维想问题、做决策,用法治方式找出路、办成事。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牢固树立权力制约观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做到审慎用权、规范用权。
提升专业能力,促进执法规范化。公安队伍身处执法办案一线,必须具备强大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民警辅警必须增强法治专业素养,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和前沿知识储备,加强对国家方针政策、新法新规、新技术新业态知识的学习掌握;加强法治人才培养,突出专业属性,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打造专精新执法办案队伍,加强法治公安专业人才储备和使用,注重培树执法示范典型,培育多层次多领域执法标兵、办案能手等业务骨干,为法治公安建设培养中坚力量。
提升实战能力,保障打击和服务质效。公安机关要把加强实战能力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盼,狠抓警务实战能力提升;加强风险研判,提高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健全落实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改革创新,加快构建“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加强专业侦查手段、专业技术手段建设应用,不断破解执法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全面提升侦查发现、科学取证、类案攻坚的能力水平。
提升协调能力,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法治公安建设需要各部门、警种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组织规划、协调推动、沟通对接的能力水平。公安机关要加强内部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强重大案件沟通处置,全面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外部协调,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争取最大支持;主动接受社会外部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大力宣传法治公安建设成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努力营造有利于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弘扬法治精神 提升执法公信力
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实战的执法培训体系、有力的执法保障体系,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强化顶层设计,加强执法制度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公安类地方性法规和执法制度体系,深入梳理、研究影响执法办案的问题和“短板”,进一步织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堵塞执法漏洞。健全完善新兴领域执法制度机制,围绕新领域、新业态和重点执法领域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完善执法制度机制,扫除执法“盲区”。构建“大监督”格局体系,推动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实体化运行,整合执法监督力量,最大限度发挥职能作用。
狠抓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打造执法办案核心枢纽。公安机关深化中心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加强中心专业化运行管理,充分发挥民警在中心集中办案、法制部门在中心集中办公、人案物卷在中心集中管理、执法资源在中心集中汇聚的优势,更好实现一站式办案、合成化作战、智能化管理、全流程监督。拓展中心服务执法司法功能,推进信息查询比对等功能汇聚到中心。严密所队办案区监督管理,强化中心对所队办案区的统一监督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办案区的实时管控、实时监督。
持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公安建设人才保障体系。公安机关要压实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公安建设列入“一把手”工程,定期研究、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基层一线民警执法能力,深入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完善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针对执法重点难点环节,开展教科书式执法培训,强化传统“传帮带”培训方法,提升一线民警执法办案能力。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健全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旗帜鲜明支持民警依法履职。
(作者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