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6月底,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把全国县级综治中心运行起来”;“到今年底,除需新建场地的,其他所有县级综治中心完成规范化建设,直辖市的下辖区县比照县级要求推进规范化建设”;“2026年,基本实现省、市、乡综治中心规范化”。
3月29日至30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福建省厦门市召开,为大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明确了“时间表”。
综治中心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
如何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依法办?如何实现人民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会议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这篇大文章入手,为不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巩固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根基明确目标方向、规划具体路线。
为什么要聚焦综治中心建设?
——这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建设。会议指出,推进以县级为重点的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会议回顾了综治中心的发展历程,这项于2002年由浙江率先探索实践的工作,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点到面”,逐步进入规范化建设的新阶段——
2002年,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在全国率先建立乡镇综治中心,之后全省各乡镇普遍建立了综治中心;
2019年1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明确“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2024年12月,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县级为重点加强综治中心建设,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化解矛盾纠纷,并同步加强综治中心信息化建设;
……
从探索实践到快速发展,再到提质增效,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
今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系统思维,进一步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在工作中自觉把发展和安全统一起来,共同谋划、一体部署、相互促进。
会议指出,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各地着眼“发展”问题,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等实体平台,为法人、自然人提供高效服务,做到了“最多跑一次”,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从现在开始,各地要着眼“安全”问题,建立规范化的综治中心,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确保社会长期稳定。
综治中心该如何规范化建设?
——重点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规范化”
2024年11月,中央政法委会同中央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就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出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以规范县级综治中心建设为重点,明确了10项具体操作指引。
当前,该如何牢牢把握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工作重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现场会作出明确部署:要推进场所设置、部门入驻、运行机制、督办落实、信息化建设五个方面的“规范化”。
作为做好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第一步,会议针对重点推进场所设置规范化提出具体要求——
挂牌标识要统一,要统一命名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或“综治中心”;
场所选址要便利,各地要选择辐射能力较强、交通相对便利、群众办事方便的地点,开门接待人民群众;
指导关系要明确,各级综治中心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功能布局要科学,各地要科学设置引导受理区、多元化解区、指挥调度区等区域,通过物理空间的合理布局,让老百姓在综治中心一目了然、顺畅办事。
推进部门入驻规范化,会议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要推动力量入驻——原则上,调解组织、矛盾问题较多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信访部门等通过多种方式派员常驻,其他重点领域的行政主管部门、群团组织派员常驻或轮驻,有关社会力量等通过随叫随到、工作联动等多种方式入驻。
要发挥职能作用——各地党委政法委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社、住建、卫健、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要立足本职,抓好本行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审判机关、法律监督机关等要依法履职,有力化解矛盾纠纷。要持续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要发挥好工会、妇联组织在劳动权益保障、婚姻家庭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用好法学会基层服务站点,引入心理咨询、公益性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进一步拓宽解纷渠道。
要规范人员管理——各部门要选派业务骨干入驻,要遵守综治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综治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硬件建设是基础,运行机制是关键。会议针对重点推进运行机制规范化提出要求——
要统一受理,“一站式”全量受理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化解等各类诉求,运用信息化手段,让人民群众随时了解受理、办理进展;
要分类流转,建立健全与入驻部门业务协同对接机制,确保每项诉求都“导得出”“接得住”,形成“综治中心负责程序性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性解决”的工作格局;
要依法办理,各入驻部门要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化解矛盾纠纷;
要闭环管理,综治中心要跟踪掌握矛盾纠纷化解情况,配合办理部门做好教育疏导、困难救助、风险评估等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要推进督办落实规范化,督促每个矛盾纠纷都严格按照“路线图”依法办理,科学设置工作节点,及时对相关入驻部门提醒、督促、催办,确保按时保质化解到位。综治中心要对入驻部门应受理未受理、应办理未办理、应追责未追责、应处置未处置等问题及时纠正、重点督办。
信息化是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的重要支撑。会议针对推进信息化建设规范化提出具体要求——
加强平台建设,逐步在省域内实现相关职能部门数据横向联通,省市县乡纵向贯通,各类矛盾纠纷、社会治安数据全量汇聚;
强化实战应用,依法加强数据比对碰撞,为重大风险动态研判、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
确保数据安全,全面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全程安全可控。
“规范化建设”应该如何推进?
——在工作中,要坚持“四个导向”,正确处理好“五对关系”
会议明确,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本质是化解矛盾、为民服务,特点是集合办公、方便群众,重点是权责清晰、履职到位,关键是统筹协调、督办问责,根本目的是确保人民群众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
如何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如何让“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成为社会共识?会议要求,要始终坚持“四个导向”——
坚持目标导向,让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最多跑一地”,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整合各方面资源力量,让群众充分感受到综治中心可以解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而不用多头跑、上下跑;
坚持法治导向,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纠纷,要推动各入驻部门按照法定途径依法履职,把各种矛盾纠纷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化解,以法律关系的确定维护社会的稳定;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通过规范化建设,实现“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结果导向,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先集中资源把县级综治中心建设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县域。
与此同时,会议提出,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正确处理好综治中心和其他矛盾纠纷化解实体、综治中心的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权和维稳、公正和效率、化解矛盾和开展救济“五对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