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随着天气渐热,夜生活越来越活跃。美食街香气四溢,闹市商店迎来客流高峰,群众跳起了广场舞。人们在享受美食、休闲娱乐的同时,一些烦恼也随之而来,比如消费纠纷、酒后闹事、噪声扰民等。本期安防讲堂邀请多地民警为大家支招,让我们以文明为扇,驱散燥热;用守法作伴,共护人间“烟火气”。
醉酒不是“免罪符” 冲动滋事要不得
案件回放:
夏夜的山西省泽州县南村镇,晚风带着一丝燥热,某烧烤摊烟火缭绕,人声鼎沸。6月1日晚,程某、程某某等几个发小在此小聚,酒酣耳热之际,程某开始说起儿时往事,频频提及程某某不愿回首的不堪经历。程某某默默喝着啤酒,掩饰着内心的不悦。程某借着酒劲儿,又把话题扯到程某某刚和女友分手的事情,言语间尽是调侃。程某某被压抑的情绪瞬间爆发,抄起烧烤摊的红色铁凳朝着程某的脑袋砸去,程某脑袋瞬间流血。烧烤摊摊主见状,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泽州县公安局南村中心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先将受伤的程某送往医院救治,待两人酒醒后,民警将他们叫到一起进行调解。民警耐心地分析了事情因果,劝导他们珍惜友谊。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程某某认识到自己的冲动行为给程某造成伤害,自愿赔偿程某医药费及误工费共计6000元,双方互相谅解。
案情分析:
这是一起酒桌上双方因言语冲突引发身体伤害的事件。程某在程某某面露不悦后仍持续调侃,实质是在公开场合用言语羞辱、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特征。程某某的行为已突破法律底线,持铁凳砸人的暴力行为,无论是否被激怒,均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
民警支招:
郭项鹏(山西省泽州县公安局南村中心派出所民警):
饮酒前先“划红线”,给自己设个酒量预警线,酒精会放大情绪,建议喝酒前心里先有个数,感觉微醺就停杯,别硬撑面子拼酒量,容易造成情绪冲动。
饮酒发生冲突,牢记“停、离、报”三字诀。万一没忍住吵起来,甚至推搡了,一定要记住:“停”,第一时间停手!不管多生气,别动手砸东西、打人,拳头出去了,责任就来了。“离”,双方分开站,别扎堆对峙,越吵越激动。朋友应把双方拉离,矛盾双方各自到不同的地方冷静情绪,避免二次冲突。“报”,如果已经动手、有人受伤,或者场面控制不住,赶紧打110报警电话。别想着“私了”却没留证据,等对方事后反悔,反而更麻烦。报警后保护好现场,别让同席者离开,方便民警取证。
(记者 张天龙 通讯员 张琦)
夜晚购物起纠纷 多元调解护权益
事件回放:
夏日夜晚,江苏省苏州市某商圈一家店铺内,李女士急匆匆走来,将一双运动鞋甩在柜台上:“刚穿了一天就开胶,退货退货!”店员反驳:“本来就是打折商品,这点瑕疵不影响使用。”两人各不相让,差点动起手来,激烈的争吵引发众人围观。接路人报警后,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狮山派出所“蓝狮工作站”民警曹华立即和高新区市监局专员到达现场,引导双方至工作站调解室。市监局专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指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保障消费者退换权益,民警疏导双方情绪,最终店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为李女士更换新鞋,李女士对调解结果感到满意。
事件分析:
夜幕降临,商圈夜市人气攀升,发生纠纷往往会引起众人围观,不仅堵塞通道、影响经营秩序,也增加了发生肢体冲突的风险,甚至可能发生踩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入夏以来,除了传统夜市、街头美食,现在“夜拍”“夜演”等也成为“夜经济”新的增长点,发生纠纷往往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增加了调解难度。对此,基层公安机关应联合相关部门,设立服务前哨阵地,汇聚专业力量,防止各类消费纠纷升级为治安案件。
民警支招:
曹华(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狮山派出所“蓝狮工作站”民警):
消费者和店主发生纠纷时,双方都应保持冷静,避免矛盾升级,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务必当面检查、确认商品完好,妥善保管购物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关键证据。如遇纠纷可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涉及商品质量、价格欺诈等,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热线“12315”,寻求行政调解和查处,或者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商户应严把商品质量关,明码标价,杜绝以次充好。经营者及员工应主动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规,依法处理售后问题。
消费纠纷往往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不及时处理可能引发矛盾升级,属地派出所应挖掘治理资源,汇聚专业力量,共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记者 李路 通讯员 陈婉宁 庞丹霞)
居民遭噪声困扰 守护安宁有妙招
事件回放:
7月5日21时30分,在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某小区广场上,数十名广场舞爱好者正随着高分贝音乐跳舞,邻近广场的居民李先生爱人坐月子,需要安静休养,李先生与跳舞者多次交涉无果后报警。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凤凰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检测,发现音箱音量达78分贝。民警当即劝导跳舞者调低音量,并尽早结束,最终促使双方和解。
事件分析:
随着天气渐热,广场舞活动日渐增多,给附近居民晚间休息带来困扰。这种现象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导致:一是空间资源冲突,夏夜公共活动空间供需矛盾突出,广场舞、夜市、地摊等集中在居民区周边,易引发噪声污染;二是时间边界模糊,部分市民缺乏时间观念,深夜仍唱歌、饮酒划拳,影响他人休息,尤其影响学生、老人等群体;三是监管措施滞后,噪声扰民存在取证难、治理后易反复等难题,相关执法部门应积极推动,科学设立广场舞、烧烤摊等场所,加强宣传巡查,遏制噪声扰民现象发生。
民警支招:
汪达斌(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凤凰派出所民警):
预防夜间噪声扰民,需构建“三方共治”体系:个人层面要增强公德意识,广场舞爱好者应使用低音量设备,按时结束活动。夜市商户不要使用高音喇叭揽客,食客不要大声喧哗,饲养宠物的居民也要采取措施,不使犬吠扰民;在空间管理上,社区可划定活动区域,设置噪声监测仪和公示牌,明确“22点后禁噪”要求。物业加强小区巡逻,及时劝阻噪声扰民行为;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应建立夜间联合巡查机制,对多次违法者依法处罚。如果居民遇到噪声困扰,可以先进行友好沟通,如果沟通无效,可保留录音和视频证据后拨打110或12345举报。一旦引发冲突,务必要保持冷静,不要激化矛盾并及时报警处理。
(记者 曾芳洲 通讯员 程歆 彭佳骏)
烧烤摊位着火 民警迅速扑救
事件回放:
7月6日23时25分,甘肃省临泽县金泽广场夜市热闹非凡,一处烧烤摊位突然蹿起半米高火苗,瞬间引燃旁边堆放的油纸与食材,浓烟裹挟着焦煳味迅速弥漫,摊主手忙脚乱不知所措,周围食客纷纷逃离避让。
此时,正在附近巡逻的临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辅警迅速赶到,拎起车载灭火器冲向着火摊位。“大家往后退!”民警一边高声喊话疏散人群,一边按压灭火器开关对准火焰根部喷射,白色干粉精准压制住蹿起的火苗,随后民警又用灭火毯进行处置,不到10分钟,火被扑灭。
事件分析:
本起烧烤摊起火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摊主安全意识淡薄、烧烤操作疏忽。摊主未及时根据火势调整炭火状态,且将油纸、食材等易燃物紧邻炭火堆放,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火苗蹿高时瞬间引燃周边易燃物。同时,摊主面对初起火灾手忙脚乱,缺乏灭火常识,不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造成现场群众恐慌。好在巡逻民警辅警及时灭火,为摊主挽回了经济损失,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民警支招:
马超(甘肃省临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
进入夏季,夜市经营活跃,烧烤等明火作业增多,若对用火安全疏忽大意,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一旦火势失控,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还可能危及周边群众生命安全。
夜市摊主应增强安全意识,规范用火操作,使用炭火时要时刻观察火势,避免火苗蹿高;将油纸、食材等易燃物放置在远离炭火的位置,不随意堆放;要配备充足消防设备,熟练掌握使用方法,遇到初起火灾应迅速处置。同时,公安机关要加强夜市、商圈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排查用火用电隐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培训演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全力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记者 王广平 通讯员 王开元)
男子夜市扒窃手机 民警出手人赃俱获
案件回放:
入夏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公园路夜市人声鼎沸。7月8日19时,陈先生在该夜市一个摊位买了一杯冷饮,可付款时却发现放在裤兜里的手机不见了。
合浦县公安局风门岭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通过查看监控和实地追踪,仅用3小时就在附近台球室将涉嫌盗窃手机的男子抓获,现场查获被盗手机,犯罪嫌疑人苫某对盗窃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苫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盗手机物归原主。
案情分析:
在夜市里,窃贼多瞄准手机、钱包等物品行窃,这类物品常被市民随手放置在桌面、裤兜或背包外侧,极易被盗。夜市环境嘈杂、人员密集,市民在选购商品、品尝美食时,对随身物品的关注度下降,嫌疑人往往混迹在人群中扒窃,得手后迅速撤离。从作案地点分析,美食摊周边、广场舞场地、地摊聚集处是盗窃案件高发区域,这些地方人员流动快、视线易受阻,为窃贼提供了可乘之机,且夜市灯光多集中在摊位上,角落或通道处光线较暗,也给窃贼扒窃后离开提供了方便。
民警支招:
曾启荣(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公安局风门岭派出所教导员):
广大市民在享受夏夜休闲时光时务必提高警惕,随身携带的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要放在内侧口袋或有拉链、有按扣的包内,切勿随意置于外衣口袋、裤兜等易被触碰的地方。在美食摊用餐或参与广场舞等露天活动时,务必将物品随身携带或交由同行人员看管,起身取餐或结账时,一定要先确认物品安全。若发现物品被盗,要保持冷静,回忆最后看到物品的位置及周边人员特征,迅速拨打110报警电话并提供准确信息。
(记者 卢从杰 通讯员 代金晨)
“飙车炸街”危害大 违法扰民受处罚
案件回放:
6月28日22时许,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望远中队民警辅警接到群众报警,称永宁县某小区附近,有多辆无牌摩托车在公共道路上“飙车炸街”,噪声过大且车速极快,严重影响周边住户安全。
接到报警后,民警辅警对该违法团伙活动规律及行驶路线进行侦查,现场抓获3名“鬼火少年”(热衷于驾驶改装摩托车或电动车进行超速飙车、街头炫技的青少年群体)—涉嫌无证驾驶摩托车的18岁马某、17岁摆某、17岁李某,查扣无牌摩托车3辆。目前,3名年轻人已被行政处罚。
案情分析:
随着天气越发炎热,一些年轻人骑着大功率摩托车在道路“飙车炸街”的违法行为逐渐增多,“鬼火少年”追逐竞驶,噪声巨大且车速极快。这种行为不但扰民,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酿成祸事。该案中,3名年轻人为了追求刺激,对车辆进行了非法改装,导致车辆动力系统、制动系统超出原车负荷,增加了行车风险。3名年轻人无证驾驶摩托车,对夏夜散步行人及自身安全构成威胁。
民警支招:
崔宝(宁夏回族自治区永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飙车炸街”不仅产生噪声严重扰民的噪声,而且危害公众安全、扰乱社会秩序。广大摩托车爱好者不要为了彰显“个性”而非法改装车辆、“炸街”扰民,在公共道路上追逐竞驶,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当中。摩托车爱好者要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同时,交警将继续加大对“飙车炸街”、非法改装摩托车等治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通过打击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严管氛围,坚决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记者 苏婕 通讯员 伍甜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