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野生动物共“赏月”
天蓝、地绿、山青、水秀……这是我来到老头山森林公安派出所之后,对内蒙古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老头山自然保护区最直观的感受。
2023年是我离开城区派出所来到老头山森林公安派出所过的第一个中秋节,看同学们家人们发的朋友圈,中秋节有各种各样丰富的聚会生活,那会儿心里多少会有一点羡慕。
以前在城区派出所,每天接处警都是和群众打交道,调解矛盾纠纷、打击违法犯罪、入户宣传普法。
来到老头山之后,我的工作对象一下子就变成了一座座山,一棵棵树、一片片草,还有猫头鹰、獾子、狍子等各种之前没见过的野生保护动物,这样的生活有趣也还有一点点的不适应。
还记得中秋节那天上午,我和所里的战友们像平常一样开始巡山,老头山自然保护区总面积31442公顷,从派出所出发,经老头山自然保护区入口朝山上走,最多20分钟,就得下车步行巡逻。
车巡+步巡,是我们独有的巡逻模式,因为大部分片区车是开不进去的。沿着山与山之间的物理阻拦设施,认真查看物理阻拦设施是否有损坏,仔细查看山间小道、便道上是否有人员活动的踪迹。越到节日,越是不能放松。
时间长了,就会发现这的工作一点也不容易。
保护区信号差,部分区域电话打不出去。每次进山巡逻,我们都和所里的同事报备出发的时间、地点、任务,以及大致的返回时间。由于老头山是大兴安岭余脉,主峰海拔1392.1米,距离城区100多公里,导致这里山下和山上,山里和山外的温差较大,秋、夏两季执勤服随时切换也成为了我们特有的“变装”特效。
中秋节的夜,明月高悬,这里没有城区里的热闹,更多的是安静,偶尔传来野生动物的鸣叫,我想,它们是不是也在赏月?但就是这些叫声,更加坚定我和战友守护老头山生态环境的决心和信念。
讲述人:内蒙古自治区突泉县公安局老头山森林公安派出所 吴云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