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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酒驾不悔改,这次被罚又被拘!

2020年11月05日 19:13     来源: 中国警察网    作者: 肖新民 欧阳智慧 杨武   
中国警察网 · 肖新民 欧阳智慧 杨武  |  2020-11-05 19:13

  中国警察网讯 11月5日,已是第三次酒驾被查的湖北保康籍男子张某,被当地民警送进拘留所执行拘留。

  11月3日21时许,湖北省保康县公安局民警在过渡湾镇庹峪沟路段开展夜查整治行动,一辆白色轿车在被民警拦下检查时,车内驾驶员张某神色慌张,民警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遂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员张某46岁,保康县寺坪镇人,这已经是他第三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了。此前,张某分别于2016年8月、2020年4月两次因酒驾被保康警方处以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处罚。

  “张某并未吸取教训,再次以身试法酒驾上路,目前,保康警方已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办案民警介绍。

  



责任编辑:陈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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