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故遭遇差评 民警查明真相为外卖骑手正名
事件回放▲▲▲
两名骑手遭遇无故差评
3月30日,外卖骑手小王来到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鼓楼派出所报警求助:自己刚把外卖送到顾客家中,顾客却说没有收到,还在平台投诉了自己。这个投诉会让小王面临高额罚款,所以无奈报警。正在民警调查时,另一位外卖骑手小李也来报警,其情况和小王相同,而且两个外卖订单竟是同一名顾客所点。民警立即联系该顾客调查,得知该顾客恶意投诉的目的是打压骑手所属的区域站点,通过此方式帮自己朋友的站点冲业绩。
民警批评教育了恶意投诉的顾客,同时还联系外卖平台说明情况,平台取消了对小王和小李的投诉,并关闭了该顾客朋友的站点。4月2日,两位外卖骑手特意到鼓楼派出所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事件分析▲▲▲
恶性竞争要不得
随着外卖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平台对区域站点和配送人员的管理愈发严格,一旦被顾客投诉,处罚在所难免,多次被投诉的外卖骑手可能因此失业,其所属区域站点也可能被平台关闭。
个别区域站点竞争对手会利用恶意投诉差评展开“商战”,鼓楼派出所处置的这两起警情就是此种情况。派出所民警在充分查明真相后积极协调平台,及时为两位外卖骑手正名,维护了行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民警支招▲▲▲
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郭凯(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鼓楼派出所民警):
遭遇恶意投诉时,外卖骑手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正当权益,并保留通话录音、订单记录、监控视频等证据,必要时提供给平台、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
另外,恶意投诉根据其不同程度,可能涉及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如果投诉人虚构差评、诬陷外卖骑手态度差等,可能构成侵犯名誉权;如果散布谣言、谎报投诉等行为扰乱了平台或商家正常经营秩序,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若以投诉为手段威胁外卖骑手或商家索要财物,可能构成欺诈或敲诈勒索,如果是多次索要或数额较大,则可能触犯刑法,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人民公安报、中国警察网记者杨宇雨,通讯员李莹)